旅游法禁止强迫购物 旅游价格或全线上涨

旅游法禁止强迫购物 旅游价格或全线上涨

据《劳动报》报道,中国首部《旅游法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,其中明令禁止“零负团费”、增加购物点、强迫购物等行为。记者昨天采访获悉,这可能导致团队游价格大幅上涨。

旅游业内人士表示,十一黄金周是出行高峰期,旅行社一般都会对一些热门线路提价销售,而过了黄金周一般会有较大幅度的降幅,而这次因为旅游法的关系,价格提上去后,可能就降不下来了。

10月1日起实施旅游法,规定旅行社不能强制购物,旅行社经营成本将明显上涨,团费涨价是必然趋势。记者采访获悉,某旅行社十一韩国六日游报价约5000元,而去年十一的报价只有3000多元。而观察各大旅行社的报价,目前东南亚、欧洲、北美、澳洲、日韩、港澳等方向的跟团游价格普涨两到三成,其中欧洲、美国跟团游报价涨幅最大,最高甚至超过了35%,国庆节假期可能会翻番。国内跟团游也将从是十一黄金周起涨价,某旅行社组织的一个武夷山纯玩团,去年国庆节的报价是1599元,今年的报价是1899元。

旅游业内人士表示,目前业界普遍做法是,用超低团价吸引旅客,再以购物和自费景点的另收费等方式弥补团费的不足。以水分较多的泰国游为例,旅行社的报价并不高,但一般都会安排游客在曼谷看自费的鳄鱼表演,芭堤雅的人妖歌舞秀也是必不可少的收费项目,还有“泰国特产燕窝展示中心”或“原石博物馆”二选一,这都是展示加卖产品的场所。除此之外,诸如空中降落伞遨游、水上电单车、快艇、香蕉船、深海潜水等水上活动,也都是自费活动。游客如果在这些场所消费,将花去人民币1000-3000元。而去欧美日本旅游,一些知名景点都在自费之列,导游也会“推荐”一些免税店和风味餐厅,前往游玩,不但要支付门票费用,还需要支付车费、导游费和小费。

记者从一家出境旅行社了解到,国庆节期间,目前5000多元的泰国游线路,将提价至8000元左右,节后报价还未出台,估计将维持在6000元至7000元,正好是被“砍掉”的自费项目的费用。

《旅游法》实施的必要性

2013年7月18日,一篇名为《2999元泰国游被要求交1200看人妖不参加别进宾馆》的新闻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。文中,杭州的方女士一家报名参加了由某公司推出标价为2999元/人的泰国跟团游。与旅行社签合同时,方女士将合同上“自费项目表”一栏划去,明确告知旅行社,在泰国不参加任何自费项目。但在之后的游览途中,方女士与其他游客不但遭遇了当地地接导游的强制消费要求,对方还以此为要挟,以不交钱看人妖表演就别想拿到房卡为由拒绝入住,给泰国游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……

纵观整个旅游行业,其实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。游客参加云南游,除了吃饭上厕所就是逛着各种购物点;导游因游客不购物而谩骂,甚至将其赶下车;香港行游客不买东西就被关在商场内不让走等等。究其原因,最根本的就是旅游行业为了招揽游客而产生的零负费团、导游买人头等不规范行为。

不过,随着《旅游法》的实施,这种经营模式必然是要被打破的,在《旅游法》中第35条明确规定: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旅游者,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。旅行社组织、接待旅游者,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,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。对导游和领队也明确“三不得”,包括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,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中止服务活动,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等。

这意味着,如果旅行社或导游强迫游客购物,以前是违规,现在就是违法了。“虽然现在浙江省还未出台《旅游法》实施细则,但是可以预见,今后旅游市场会更规范,操作更合法也是趋势。”旅行社工作人员如是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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