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南海的历史沿革(3)

中国南海的历史沿革(3)

中国南海的历史沿革(3)

民国时期:辛亥革命后,广东省政府宣布将西南中沙群岛划归海南崖县(今三亚市)管辖。抗战时期,日本侵占西沙和南沙太平岛。日本投降后,国民政府于1946年11月24日,派海军“永兴”、“中建”两舰接管了西沙群岛,建立收复西沙纪念碑;12月12日,派“太平”、“中业”两舰接管南沙群岛,并在太平岛上设立“南沙群岛管理处”,并派兵驻守,南海诸岛暂时隶属于海军司令部。1947年5月间,国防部召开了西南沙群岛建设实施会议,会上决定由海南岛特别行政区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进行行政管理。

(四)解放后至办事处成立前

1950年5月海南岛解放。在行政区划上,南海诸岛仍然属于广东省,行政关系隶属于广东省海南行政区。广东省水产厅和海南行政区先后组织专业人员,前往西沙群岛等海域,就水产资源进行了调查。在以后的几年中,他们陆续在西沙群岛永兴岛上修建房屋,设立了小型门市部,供应日常生活用品。

1955年11月,海南鸟肥公司在海口成立,1956年3月,250名新中国开发西沙的先驱者奔赴西沙开采鸟肥资源。1958年1月,海南行政区设立了西沙水产收购站;同年,在永兴岛成立了海南区西沙渔业生产指挥部。

(五)工委、办事处成立后

1959年3月24日,经中央和广东省批准,设置“广东省西沙群岛、南沙群岛、中沙群岛办事处”,驻西沙永兴岛,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相当于县级的办事机构,由海南行政区公署领导;1969年3月4日,改称“广东省西沙群岛、南沙群岛、中沙群岛革命委员会”(不是一级政权);1974年,撤销广东省西沙群岛、南沙群岛、中沙群岛革命委员会,由中国共产党西沙群岛、南沙群岛、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实际履行对该地区的行政管辖职权。1979年,恢复广东省西沙群岛、南沙群岛、中沙群岛革命委员会(不是一级政权);1981年10月22日,恢复设立“广东省西沙群岛、南沙群岛、中沙群岛办事处”(不是一级政权),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派出的相当于县级的办事机构。1988年海南建省后,于9月19日更名为“海南省西沙群岛、南沙群岛、中沙群岛办事处”。

2008年12月30日,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了《关于西南中沙办事处行政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》,西南中沙群岛工委、办事处按照省直管市县体制进行机构改革,设置了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群工部、社会发展局、财税局、海洋渔业局、国土环保与建设规划局、旅游局和公安局等18个行政职能部门,并设置了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5个一级事业单位和15个二级事业单位。

2012年6月21日,国家民政部发布国务院批准三沙设市的公告,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、南沙群岛、中沙群岛办事处,设立地级三沙市,管辖西沙群岛、中沙群岛、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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